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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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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实施阶段

  一、向企业投资主体申请立项。改制企业应向投资主体(集团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企业改制请示、企业改制方案、公司章程、员工持股章程、职代会通过改制申请和改制方案的决议。

  二、开展清产核资。企业拿到投资主体(集团公司)的改制立项批复后,为尽快摸清企业家底.应开展清产核资,主要做以下工作:(1)资产清查。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查;(2)产权界定,遵循“准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划分国有资产、企业法人资产以及接受投资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归属;(3)按政策规定对企业清查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产权界定结果以及资产价值重估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本金的工作。但对不良资产的核销要报财政部门批准。

  三、资产评估。企业应经集团公司同意后,聘请具有资产评估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企业收到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结果书后,应进行审核并按当地财政厅局评估管理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备案或通过集团公司报财政厅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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