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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问题指

企业,预留,改制,支付,进行,净资产

  一、中央企业应根据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的联合批复文件精神,逐个对所属企业改制分流所利用的三类资产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出具认定证明文件,并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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