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改制重组 > 民营企业改制 > 正文

企业改制登记注册

  企业改制登记注册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企业改制登记的概念

  企业改制登记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联营企业,按照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依法重新确认其法人资格的登记行为。

  企业改制重组的方式为: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企业以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

  改制企业采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二)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

  1、原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2、中央在京企业及其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3、市属企业及其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4、国有、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改制为三资企业;

  5、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界定为集体共同共有,成立集体资产协会,且改制为有限公司;

  6、原有验资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税务登记代理机构、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服务的机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的机构、人才中介机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二、申请

  (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4、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

  5、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并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6、验资报告;股东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7、股东资格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10、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改制时各联营方、股东和注册资金不变的,不再提交初始投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但应提交本告知单(一)1、2、3、6、7、8、9、10项文件、证件。

  (二)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指定或委派文件;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资产数额的证明文件;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改制企业金融债权情况的证明文件;

  6、验资报告;

  7、《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8、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9、《指定(委托)书》。?

  (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投资者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4、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5、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

  7、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8、验资报告;股东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上一篇:企业公司制改造后原有债务如何承担
下一篇: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大致流程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 Copyright ©2005-2015 「北京港骏」版权所有 | 手机站
  • 京ICP备11003271号-2 | 北京港骏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