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改制重组 > 民营企业改制 > 正文

企业改制工伤职工补偿

工伤,补偿,改制,职工,伤残,劳动

  企业改制工伤职工补偿

  我是7级伤残军人,所在国有企业于2004年改为股份制,我和多数职工一样被解除劳动关系。也和没有工伤的职工一样只给了几千元的补偿就下岗了,直到2006年,才听一个伤残战友说他们还有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得到消息,我就去找原班人马的领导,多次要求按政策给我补偿。他们却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到市工伤办找来工伤保险条例,他们又说只是条例。没有法律效力。唉/是这样吗/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应有补偿,现已改制四年了。他们迟迟赖着不办。我能否起诉他们按照2008年也就是现在的工资标准给于补偿。能否追要改制后至今的养老。医疗。金。在我没拿到应得的补偿金之前,企业能否单方和我终止工伤,及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

  律师回复回答:

  解除劳动关系和下岗不同,前者需要双方协议并签字,否则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改制工伤职工补偿


上一篇: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
下一篇:企业改制安置费问题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 Copyright ©2005-2015 「北京港骏」版权所有 | 手机站
  • 京ICP备11003271号-2 | 北京港骏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