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80408613520267395
答:以前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最少要有两个股东和董事,而在2004年2月13日实施了一条新的有限公司法例,就是一个股东和董事就可以开一间香港有限公司了,但同一个体不能做董事兼秘书。
文章标题:现在成立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在人数上有什么变化?
关键词阅读:香港有限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gongsizhuce168.com/cjwd/hkfaqs/366.html
北京港骏版权所有 © 转载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