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渣打银行裹面开户口是需要提交公司的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董事及公司秘书资料首任董事和秘书的通知书(D1)、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D2非必要提供)、股份分配申报表(SC1、最近一年的周年申报表(ARl)以上的数据是需要经律师或会计师证实的。银行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去公司注册处进行查册的。(银行是会相应收取一定的查册费)。
不过现在开银行户口的政策已经收紧了的,银行通常需要客户出示多两种文件:1证实客户在香港的联络地址2为了证实客户身份真或假,银行有权要求客户递交一封银行介绍信。以上两种是由银行自己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的。但是如果该客户是银行的旧客户是不需要交任何的附加文件。简单来讲在渣打裹面开银行户口只需要带齐公司成立时的一套完整文件加上公司的会议记录(就是怎样才算是有效的签署)再加上公司的印章,公司的董事、主要股东(持有10%或以上公司投票权)及所有获授权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及住址谊明之认证副本和所有的董事到银行就可以开到渣打银行的户口了。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他的数据,这就由银行自己的决定了,例如提供公司的联络地址的证明和银行的介绍信等。
注:基本上满足上述的资料加上董事亲自去到银行签名就可以开到渣打银行的户口。如果公司是有CORORATEDIRCTOR,CORPORATE SHAREHOLDERS(即一间公司做另一间公司的董事,股东)就必需带齐所有有关这间公司的文件。例如包括公司的注佃证明书(CI),商业登记证(DR),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M&A),注册办事虞通知(R1)。公司成立超过一年就要提供最近一期的周年申报表(AR1)加上公司的会让记录(谁有权代表该公司的执行事务的授权签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