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制度
卢森堡实行世袭君主立宪制。宪法规定,大公为国家元首、武装部队统帅,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有权解散议会。实际上,议会行使立法权,政府行使行政权,对议会负责。
【议会】一院制,为最高立法机构,有议员60名,任期5年。本届议会于2004年6月13日普选产生,各党所占席位如下:基督教社会党24席,社会工人党14席,民主党10席,选择民主改革党(原民主与合理退休金行动委员会)5席,绿党7席。议长吕西安•维勒(Lucien Weiler,基社党)。
【政府】本届政府于2013年12月4日由社工党、民主党和绿党联合组成,民主党党首贝泰尔任首相兼国务大臣。
【司法机构】全国设1个高等法院、1个行政法院、2个地区法院、3个治安法院。1996年又成立宪法法院。各级法院的法官均由大公任命,终身制。
二、主要政党
卢森堡主要党派包括:
【基督教社会党(Parti Chretien Socia-P.C.S.)】简称基社党,执政党,1914年成立。原名“右派党”,1944年改用现名。党员逾万人。
【社会工人党(Parti Ouvrier Socialiste LuxembourgeoisP.O.S.L.)】简称社工党,执政党,1902年成立。原名卢森堡社会民主党,1945年改用现名。党员6900人。
【民主党(Parti Democratique-P.D.)】1904年成立。前身是自由党,1945年重建,称民主爱国集团,1955年改用现名。党员6600人。
【绿党(Parti Vert “Dei Greng”)】1983年成立。1986年分裂,1994年12月又合并成。党员1100人。
【选择民主改革党(Parti réformiste d’alternative démocratique)】1989年成立。原名民主与合理退休金行动委员会,2006年4月改用现名。
【卢森堡共产党(Parti Communiste du Luxembourg--P.C.L)】1921年成立,现有党员430余人。
三、外交关系
卢森堡主张在国际关系中应遵循的准则是:平等、不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反对军备竞赛、遵守国际法、尊重人权、尊重小国利益。目前卢已同146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卢对外政策以欧洲为重点,与比利时、荷兰结成经济联盟,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国。主张在北约、欧盟和欧安会组织的框架内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积极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认为俄罗斯和前南斯拉夫地区的稳定对欧洲安全至关重要。
卢重视对美关系,强调美应在欧洲事务中发挥作用。主张积极发展和扩大与亚太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欧亚国家间进行政治对话。
另外,发展援助是卢外交重要内容,以消除贫困、促进发展、维护安定为目标,重点是非洲。
文章标题:卢森堡政治环境
关键词阅读:卢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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