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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竟然还可以减免?

  在新加坡,一些特定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某些项目是可以减免的。下面,一起来看一下IRAS税务局的相关规定。

  一.个人收益/收入减免回扣

  新加坡任何收雇人士都可以享受此项减免,如果纳税居民符合条件,税务局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这个税务局自动扣除,不需要纳税居民个人进行申请。

新加坡纳税居民范围

  如果纳税人不幸患有身体或心理上的疾病并对日常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的则适用以下扣税规定(下表)。

纳税人不幸患有身体或心理上的疾病

  二.配偶减免回扣

  如果配偶去年一年的年收入低于4000新元,纳税人可以申请2000新币的估税回扣。

  残障配偶可以申请高达3500新元的估税回扣,从2015年开始可以申请到5500新币。

  如果纳税人在法律关系上已经分开,并正在根据法院的指令支付赡养费也可申请该项回扣。

  三.子女减免回扣

  纳税居民子女无论是否在新加坡,是否是新加坡公民,纳税居民都可以享受减免。一般一个子女减免4000新币。关于这一点税务局网站上并没有很明确的指出,所以很多人不知道。

  首先这个减免分为两种:

  ①合格子女估税回扣(QCR)

  未满16岁的未婚子女、且未满16岁或全职读书,家长可申请合格子女估税回扣(QCR)。

  ②残障子女估税回扣(QCR)

  如果孩子有残障或智障、未婚,且上一年度的收入少于2000新币,家长可申请残障子女估税回扣(HCR)。

  注意:QCR和HCR不能同时申请,一个孩子只能申请QCR或HCR中的一项。夫妻可共享估税回扣额。从2009估税年起,合格子女估税回扣额为每个孩子4000新币,残障子女估税回扣额为每个孩子5500新币,从2015年起每个孩子7500新币。

  四.职业培训/课程费用估税回扣

  课程费用估税回扣针对的是以提升个人学历或相关工作领域技能进行课程学习或职业培训的受雇人士,并不适用于没有受雇于任何行业的职业技术和大学学生。

  纳税人最多可申请每年5500新币的课程费用估税回扣,且只能申请自己雇主或任何其他组织没有报销的部分。受雇人士可申请的回扣包含注册费、考试费用、学费以及能力倾向测试费用(计算机课程)。

  五.公积金填补估税回扣

  如果纳税人持有新加坡身份证,且纳税人本人或雇主在公积金最低存款额填补计划下为退休账户进行了现金填补,纳税人可申请公积金填补估税回扣。

  如果纳税人的祖父母、父母、配偶或者兄弟姐妹在此前一年的收入不足2000新元,纳税人为他们填补了公积金最低存款额,则可申请额外估税回扣。

  注意:回扣数额以对公积金的现金填补数额为依据,但个人和家庭的回扣每年分别不超过7000新元。此项估税回扣是根据公积金局的记录自动进行的,纳税人不需申请。

  六.公积金估税回扣

  受雇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可对雇员公积金强制缴交部分,或缴交给受批准的退休基金或福利基金的金额申请公积金估税回扣。

  公积金强制缴交数额上限以年收入为76,500新元计算,超出的部分被视为自愿缴交而不能申请估税回扣。自雇人士强制缴交的公积金总和如果少于26,393新元,则可为自愿缴交的部分申请回扣。

  注意: 如果纳税人的雇主参与了“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这项回扣会自动扣除,不需申请。

  七.外籍女佣税估税回扣(FML)

  已婚、分居、离婚或丧偶的女性纳税人,如果在上一年度聘请了外籍女佣,可享有相等于两倍女佣税的估税回扣,且无论纳税人自己或是其丈夫任何一方支付女佣税,她都可以申请估税回扣。

  单身或男性的纳税人则不能申请该回扣。

  八.人寿保险估税回扣

  若纳税人上一年度的公积金储蓄少于5000新元,则纳税人可对为自身或妻子所购买的所有人寿保险保费申请估税回扣(保险公司必须在新加坡有办事处或分公司)。最高回扣额为5000新币与公积金缴供款的差额,或不超过投保额的 7 %,或已偿还的保险费,以更低者为准。

  注意:并非购买保险就可以享有人寿保险的估税回扣,如果在一个估税年中,您所缴的公积金总额超过了5000新币则不能享有人寿保险扣税额。

  九.家长/ 残疾家长估税回扣

  如果纳税人在上一年度因照顾自己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而花费至少2000新元,就可申请家长/残疾家长估税回扣。非身体或精神残疾的受养人,在上一年度须年满55周岁。此外,受养人在上一年度的收入应不超过2000新元。

  注意:如果已经有人对该受养人提出此项申请,纳税人将不能重复申请。纳税人最多可针对两位受养人申请下列数额的估税回扣:

  回扣类别 与父母同住 不与父母同住

  家长估税回扣 5000 新元 3500 新元

  残疾家长扣税 8000 新元 6500 新元

  十.残障兄妹估税回扣

  如果纳税人在上一年度因照顾同住在新加坡的自己或配偶的残障(精神/身体上)兄弟/姐妹而花费至少2000新元,则可申请此项估税回扣。但若已经有其他人针对该残障兄弟/姐妹提出了此项回扣申请,纳税人将不能再申请。

  纳税人可针对每位残障兄弟/姐妹申请3500 新元的估税回扣。同时,残障兄弟/姐妹在上一年度的收入应不超过2000新元。

  十一.在职母亲子女估税回扣(WMCR)

  已婚、分居、离婚或丧偶的在职母亲,如果孩子是新加坡公民,可在合格子女估税回扣(QCR)和残障子女估税回扣(HCR)之外,再享有在职母亲子女估税回扣。

  从2009估税年起,在职母亲第一个孩子享有的估税回扣为母亲总收入的15%,第二个孩子为20%,第三个及以后得孩子则为25%。所有子女的WMCR总和不能超过母亲收入的100%。针对每个孩子申请的QCR/HCR 及WMCR的总和最高为50000新元。

  十二.战备军人估税回扣

  为表彰战备军人(NSmen)的贡献,所有已完成全职国民服役的战备军人,可享有战备军人估税回扣。回扣额取决于战备军人是否每年回营受训或参加其他活动,以及是否是关键指挥人员或是否拥有关键职务。回扣额范围为1500新元到3500新元。

  战备军人的妻子和父母分别享有750新元的估税回扣,以感谢他们对战备军人的支持。无论子女中有几名战备军人,每名家长享有最高750新元的回扣。

  注意:这项回扣将根据国防部的记录自动减免,不需申请!

  十三.祖父母估税回扣

  凡是让自己/丈夫/前夫的父母或祖父母帮忙照顾12岁或以下孩子的在职母亲(无论已婚、分居、离婚或丧偶),可享有3000新元的祖父母估税回扣。但如果已有其他人针对该父母或祖父母提出了此项回扣申请,在职母亲将不能再申请。

  注意:该项政策要求父母或祖父母在上一年度必须是未从事过投资交易、商业活动、执业,也未获雇佣。

  十四.退休辅助计划(SRS)估税回扣

  纳税居民开设退休辅助计划(Supplementary Retirement Scheme Account,简称SRS)帐户,可享有估税回扣。账户持有者每在该户头存入一笔钱,便可享受相应数额的估税扣税额。目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为SRS最多存入12750新币申请此项回扣,外籍人士为29750新币。

  注意:这项回扣将根据纳税人的SRS自动减免,无需申请,但一定要记得开设一个退休辅助计划户头才行,目前新加坡只有不到10%的人开设了该户头,很多人都错过了该项优惠。


文章标题: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竟然还可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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