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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亚公司章程

  关于公司的权力

  国际公司的权力

  1.参与任何交易,或者作为一签署方签署任何文件。

  2.取得、持有或处置任何种类的任何资料、权利或财产。

  3.取得、持有或处置任何其它公司、协会或商业的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业务。

  4.处置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处理其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或商业。

  5.承担任何责任、义务或债务。

  6.取得任何权利或利益。

  7.提供或获得任何服务项目。

  8.借贷。

  9.在萨摩亚意外任何地区注册或获得承认。

  10.产生及解除各种债务、权利及利益。

  关于董事

  董事之委任等事项

  76.公司的董事人数、首批董事的姓名、以及首批董事的薪金,若有的话,将由公司大纲签署人或他们其中的多数人书面决定。

  77.公司可以不时经普通决议增减董事人数。

  78.董事有权在任何时候,以及不时委任任何人士为董事,以填补董事空缺,或增加现有董事人数。但是在任何时候,董事总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人数。

  79.公司可以不时经普通决议解除任何董事的职务,亦可以经普通决议委任另一名人士取代被解除职务的董事。

  80.董事的薪酬可以由公司经普通决议确定或改变,并且应视为逐日计算。董事亦应获付给与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董事会属下任何委员会会议、或公司股东大会、或与公司业务相关事务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住宿及其它各项开支。

  81.董事不必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除非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另有决议。董事可以是一家公司,不论该家公司是在萨摩亚还是其他地方注册,且该家公司可以经由寄存在秘书处的书面通知所指定的代表人行事。

  82.董事若发生下列情况,其董事职位应空出:-

  (a)依据法令终止其董事职务;

  (b)在萨摩亚境内或其它地方被裁定破产、无力偿债、或与其债权人达成任何债务安排或妥协;

  (c)因依据法令颁发的任何法院命令禁止其担任董事职务;

  (d)按其居住地法律被列为精神不健全之人,或者其人身或产权必须依据与精神失常人士相关的法律以任何方法作出处置的人士;

  (e)书面通知公司辞去其董事职务。

  关于股份

  股息及储备

  109.董事会可以宣布派发股息。

  110.董事会可以视公司的盈利情况,不时决定向股东派发中期股息。

  111.任何股息均不得用除利润外的资金支付,且由重估未实现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未实现资本盈余,不得当作派发股息用的一项利润。公司不支付利息予任何股息。

  112.在宣布派发股息以前,董事会可以把他们认为适当数额的公司利润,拨作储备金。该等储备额金须按董事会的酌情决定,应用于公司利润可获适当应用的任何用途,且任何该等储备金,亦可以按类似的酌情决定,用于公司的业务,或者投资于董事会不时认为合适的投资项目。董事会亦可以把留下的利润结转而不拨入储备,若他们认为不将其作为股息派发的做法是合适的话。

  113.受在派息方面有特别权利的股份的持有人的各种权利的约束,若有的话,所有股息的宣布及派发,均须以获派发股息所缴付或贷记的金额为依据,但是在催缴股款之前一股份所缴付或贷记的金额不包括在内。所有股息均须以获派发股息股份在所派发股息相关的旗舰的任何部分或储部分时间期间所缴付或贷记的金额占该股份应缴金额的比率,按比例派发。但是,若任何股份是以规定该股份于某个特定日期开始有权获派股息的条款发售,则有关股份的派息,应依据所述条款规定进行。

  114.董事会可以从应付给任何股东的任何股息中,扣下该名股东目前应付给公司的、与公司股份有关的所有催缴股款或其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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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萨摩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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