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口或出口受管制物品资料库:所有物品
物品 | 进口/出口管制 | 法定贸易管制文件 | 法律权力 | 管制机构/查询电话或电邮地址 |
申请表格 [* 样本仅供参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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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雀鸟及爬虫类及其部分 | 进口 |
特别许可证(适用於从中国内地以外之地方进口) 入口许可证(适用於从中国内地进口) |
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规例》 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条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 电话:2150 7063 电邮:icsenquiry@afcd.gov.hk |
AF 240 特别许可证申请表 AF 301 入口许可证申请表(适用於从中国内地输入非食用哺乳类动物) |
生物物质 | 进口 | 进口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599A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 |
衞生署港口衞生处 电话:3904 9316 电邮:gr_ph@dh.gov.hk |
DH 2465 生物物质进口申请书 |
中药材及中成药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适用於中成药及三十六种指定的中药材的进 / 出口) |
香港法例第549章《中医药条例》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一般)规例》 |
衞生署中医药事务部中药事务组 电话:3904 9230, 2319 5119 电邮:cmd@dh.gov.hk |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申请中药材进╱出口许可证指南及样本)*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申请中药材进╱出口许可证指南及样本)*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中成药」进出口申请指南)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中成药」进出口申请指南) |
受管制化学品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移走许可证及授权书) |
香港法例第145章《化学品管制条例》 |
香港海关化学品管制课 电话:2541 4383 电邮:cedcdibccg@customs.gov.hk |
CED 312 受管制化学品进口授权书 * CED 313 受管制化学品出口授权书 * CED 359 申请受管制化学品牌照 |
应课税品 -(酒类、烟草、碳氢油及甲醇)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搬运许可证 / 出口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109章《应课税品条例》 |
香港海关应课税品科 (进出口证申请) 电话:3759 2374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申请表格 * |
濒危动物及植物品种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 再出口证 (必须附有有效文件如出口国的出口许可证及发票) |
香港法例第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 濒危物种保护科 电话:1823 电邮:hk_cites@afcd.gov.hk |
AF 243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AF 244 出口 / 再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AF 245 濒危物种公约再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AF 246 管有许可证申请表 |
冰冻甜点 | 进口 |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 (外国衞生机关签发的衞生证明书) |
香港法例第132章《冰冻甜点规例》 |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电话:2867 5577 电邮: fsc@fehd.gov.hk |
FEHB 162 进口冰冻甜点申请书 |
冷藏、冰鲜的肉类及家禽 | 进口 |
进口许可证 进口冷藏或冰鲜肉类及家禽前须持有有关出口国家认可的衞生主管当局签发的衞生证明书 进口冰鲜肉类及家禽前须预先获得食物环境衞生署署长的许可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一般)规例》 香港法例第132章《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 |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电话:2867 5577 电邮: fsc@fehd.gov.hk |
FEHB 161 进口冷藏 / 冰鲜肉类 / 家禽 / 野味申请书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野味及违禁肉类 | 进口 |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 (外国衞生机关签发的衞生证明书) |
香港法例第132章《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 |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电话:2867 5577 电邮: fsc@fehd.gov.hk |
FEHB 161 进口冷藏 / 冰鲜肉类 / 家禽 / 野味申请书 |
人类尸体 | 进口 | 进口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599A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 |
衞生署港口衞生处 电话:3904 9316 电邮:gr_ph@dh.gov.hk |
DH 2437 人类尸体进口申请书 |
活生食用动物(食用家禽除外) | 进口 |
特别许可证(适用於从中国内地以外之地方进口) 入口许可证(适用於从中国内地进口) |
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条例》 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馀)规例》 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条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 电话:2150 7063 电邮:icsenquiry@afcd.gov.hk |
AF 240 特别许可证申请表 |
活生食用家禽(从中国内地进口) | 进口 | 不需要进口许可证 (由出口国家/地区兽医衞生主管当局签发有效的衞生证明书) |
香港法例第139A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规例》 香港法例第139N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馀)规例》 |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电话:2867 5428 电邮:vphadmin@fehd.gov.hk |
不需表格 |
活生食用家禽(适用於从中国内地以外之地方进口) | 进口 | 特别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规例》 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馀)规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 电话:2150 7063 电邮:icsenquiry@afcd.gov.hk |
AF 240 特别许可证申请表 |
本地受保护野生动物 | 出口 | 特别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湿地及动物护理科 电话:1823 (没有电邮) |
(没有表格提供) |
奶类、 奶类饮品及忌廉 |
进口 |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 (外国衞生机关签发的衞生证明书) |
香港法例第132章《奶业规例》 |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电话:2867 5577 电邮: fsc@fehd.gov.hk |
FEHB 163 进口奶类 / 奶类饮品 / 忌廉申请书 |
汽车 | 进口 | 首次登记税评值 | 香港法例第330章《汽车(首次登记税)条例》 |
香港海关汽车评值课 电话:3759 2556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CED 335 汽车进口者 / 分销商註册 CED 336 进口申报表 CED 336A 进口作自用汽车的详情(声明) DCA 61 首次登记税提交汽车资料 |
除害剂以外的有毒化学品 | 进口/出口 |
进口、出口、转运及过境受管制化学品许可证 进口证 / 出口证 |
香港法例第595章《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及其附例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及其附例 |
环境保护署总区办事处 电话:2834 4573 电邮:hcco@epd.gov.hk |
EPD HCC1 申请进口受管制化学品许可证 EPD HCC2 申请出口受管制化学品许可证 EPD HCC3 申请转运及过境受管制化学品许可证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光碟母版及光碟复製品的製作设备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出口证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一般)规例》 |
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 电话:2851 1625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CED 372 申请光碟母版及光碟复製品的製作设备进口证 CED 373 申请光碟母版及光碟复製品的製作设备出口证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超过111.9千瓦特(150匹马力)的舷外引擎 | 进口/出口 | 运输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运载物品)规例》 |
香港海关应课税品科 电话:3759 2394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CED 279 运载指定物品牌照 |
消耗臭氧层物质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进出口证(供转运货物用) |
香港法例第403章《保护臭氧层条例》及其附例 |
环境保护署空气政策组 电话:2594 6261 电邮:enquiry@epd.gov.hk [email protected]�组 电话:2398 5560 电邮:enquiry@tid.gov.hk |
进口证(消耗臭氧层物质) * 出口证(消耗臭氧层物质) * 进出口证(供转运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 * |
除害剂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一般)规例》 香港法例第133章《除害剂条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 电话:2150 7007 电邮:pestlic1@afcd.gov.hk [email protected]�组 (溴代甲烷进出口证) 电话:2398 5560 电邮:enquiry@tid.gov.hk |
PPRD12F02B 除害剂牌照申请表 PPRD12F03B 申请除害剂许可证 PPRD12F04B 申请除害剂註册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药剂产品、药物及危险药物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一般)规例》 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 |
衞生署药剂事务部药物出入口管制组 (进出口证 / 登记) 电话:2319 8458, 2319 8460 电邮:pharmgeneral@dh.gov.hk |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植物、植物病虫害及泥土 (不包括切花及供作食用的水果及蔬菜) |
进口 |
植物进口证 出口地签发的植物检疫证明书 (适用於植物之进口) 进口授权书 (适用於植物病虫害或泥土之进口) |
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进口管制及病虫害控制)条例》 |
渔农自然护理署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 电话:2150 7000 电邮:plantlic@afcd.gov.hk |
PPRD11003B 申请进口植物 PPRD11039B 进口种植材料申请表 PPRD11008B 植物检疫证明书申请表(为出口植物签发检疫证明书的服务) PPRD11064B 转口植物检疫证明书申请表(为出口植物签发检疫证明书的服务) |
配方粉 | 出口 | 出口证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及其附例 |
工业贸易署配方粉签证分组 电话:3403 6220 电邮:enquiry@tid.gov.hk |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放射性物质/辐照仪器 | 进口 | 进口证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口(辐射)(禁止)规例》 |
衞生署放射衞生部 (进口签证) 电话:2569 8204 电邮:rhu@dh.gov.hk |
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许可证表格 |
无线电传送设备 | 进口/出口 |
进出口许可证 (无线电商牌照(放宽限制)持有人除外) |
香港法例第106章《电讯条例》 |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牌照组 电话:2961 6671 电邮:license.rdd@ofca.gov.hk |
OFCA A120(12) 申请入口许可证 OFCA A121(12) 申请出口许可证 |
食米 | 进口/出口 | 进口证 / 出口证 | 香港法例第296章《储备商品条例》 |
工业贸易署食米管制分组 电话:2398 5570 电邮:enquiry@tid.gov.hk |
TRA 187(表格三)进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TRA 394(表格六)出口许可证(非纺织品) * |
未经加工钻石 | 进口/出口 | 金伯利证书(进口) / 金伯利证书(出口)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一般)规例》 |
工业贸易署未经加工钻石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签证分组 电话:2398 5557 电邮:enquiry@tid.gov.hk |
TID 503 金伯利证书(进口) * TID 503A 金伯利证书(进口)申请表 * TID 504 金伯利证书(出口) * TID 504A 金伯利证书(出口)申请表 * |
沙粒 | 进口 |
香港境内搬运沙粒许可证 运沙船航线核准证 (适用於拟把沙粒输入香港的内地非公约船舶) |
香港法例第147章《沙粒条例》 |
海事处牌照及关务组 (运沙船航线核准证) 电话:2385 5661 电邮:oic_ymtmo_mdd@mardep.gov.hk 土木工程拓展署填料管理部 (在香港境内搬运沙粒许可证) 电话:2762 5597 电邮:sandpermit@cedd.gov.hk |
运沙船航线申请表 SRP 申请在香港境内搬运沙粒许可证 |
无烟烟草产品 | 进口 | 无烟烟草产品禁止进口 | 香港法例第132章《无烟烟草产品(禁止)规例》 |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电话:2867 5577 电邮: fsc@fehd.gov.hk |
不需表格 |
战略物品 (例如:枪械及弹药、爆炸品、高精确度工具机、高性能电脑、精密通讯系统、核子物料、高速及高密度集成电路等) 适用於以下两种物品的附加要求:1. 枪械及弹药 2. 爆炸品 |
进口/出口 |
进口许可证(战略物品) 出口许可证(战略物品) 1. 枪械及弹药 由香港警务处发出的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或豁免许可证 2. 爆炸品 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发出的许可或文件,批准该爆炸品可在香港使用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 香港法例第60G 章《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 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 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一般)规例》 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政府爆炸品仓库)规例》 |
工业贸易署 战略贸易管制科 (进出口签证) 电话:2398 5575 (技术评估) 电话:2398 5587 电邮:stc@tid.gov.hk 香港警务处枪械牌照组 (管有权牌照 / 经营人牌照 / 豁免许可证) 电话: 2860 6534, 2860 6538 电邮:arms-licensing@police.gov.hk 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 (可在香港使用爆炸品的批准) 电话:2716 8666 电邮:mines@cedd.gov.hk |
TID 501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战略物品)* TID 502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战略物品)* Pol. 1042 管有权牌照 / 增管枪械申请表(个人申请适用) Pol. 1045 申请枪械经营人牌照 Pol. 1054 豁免申请表 Min/qa/f12 申请在香港使用爆破用爆炸品 Min/qa/f11 申请在香港使用非爆破用爆炸品 |
车辆及车辆部件 | 进口/出口 |
运输许可证 (只管制在香港水域运载物品的船隻) |
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运载物品)规例》 |
香港海关应课税品科 电话:3759 2394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CED 279 运载指定物品牌照 |
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 | 进口 | 禁止输入末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的受规管产品在本港出售或使用 | 香港法例第311章《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 |
环境保护署总区办事处 电话:2834 4573 电邮:enquiry@epd.gov.hk |
EPD 311R 受规管产品年度销售及使用量报告表格 EPD 311N 受规管建筑漆料的通知书表格 |
废物 | 进口/出口 | 进口许可证 / 出口许可证 | 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及其附例 |
环境保护署总区办事处 电话:2755 5462 电邮:enquiry@epd.gov.hk |
EPD IE98 (进口) 根据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申请废物进口许可证 EPD IE98 (出口) 根据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申请废物出口许可证 |
文章标题:香港进口或出口受管制物品资料库
关键词阅读:香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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