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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所需材料

1、企业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料本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应注明资本的理由);

2、企业投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和同、章程(复印件),合同、章程修改书;

4、会计师事务和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在30日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开告的证明;

7、企业在公告发布45天后,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

情况的说明;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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