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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权?

  讲到商标被侵犯的时候,就设计到商标权的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是商标权呢?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所使用的,以区别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通常有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等构成。商标权,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持有人对其在商标注册处依法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商标一经注册,其持有人对商标拥有专用权,其他人不得使用或者篡改。同时,商标持有人也不能随意改动注册商标,如要改动商标,必须遵照法律的有关规定。

  商标的法律特征

  商标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独占性,又称专用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商标持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任何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该商标。

  2、 时间性,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过了法定期限即丧失法律效力。香港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同时规定期限届满可请求延续,延续的次数不受限制。

  3、 地域性,是指商标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效力,离开一定的地域则失去专有使用权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只能在授予该商标的国家或地区使用并受法律保护;如需在一个国家受到保护,即需要在那个国家依照该国的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等。

  1、 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核准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即非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他人不能使用。使用权是商标权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商标侵权行为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 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禁止他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禁止他人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品标识或者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权利。

  3、 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权利;使用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与他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包括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和依法或依合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商标权主体的种类包括:

  1、 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合伙。

  2、 商标权的传来取得人及其他权利承受着。

  3、 享有商标权的外国人。

  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法律对商标权所保护的具体物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客体有:

  1、 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人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并经其核准注册以后,取得商标权,该商标为注册商标。

  2、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消费者中享有很高的信誉,知名度很高的商标。

  正是因为商标权的存在,商标持有人的权益才有所保障,商标的注册才有意义。为了维护商标权,新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属于国际惯例,世界各国的商标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新商标法增加这方面的规定是必要的。


文章标题:什么是商标权?

关键词阅读: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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