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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说明

  申请人必须是商标的主人。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实体,如公司,合作伙伴,或其它法律实体。申请人不一定是美国公民,但必须指定一个居住在美国的代表,负责接受商标办公室有关商标申请的的信件和通知。

  每个申请必须包括一个被注册商标的清晰图案。图案必须印在白色无反光,8?×11吋(21.59cm×27.94cm)的纸上。并印有申请人名字,联系地址,使用商标的产品,服务,使用商标的日期(已经使用)。尚未使用的商标要注明“准备使用”。商标图案要在标题下方,位于纸的正中。商标可以是图案,打印的通用字体或书法艺术字体,或特别形式的图案。一旦注册申请发出,商标不可更改。

  如果只是文字商标,必须由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而且附加一个声明:

  The mark is presented in standard character format without claim to any particular front style, size or color.

  所有的商标申请必须是现有商品或服务正在使用的商标,或者将要使用的商标。这些商品和服务已经存在于,或将要进入市场。单纯为占有商标权而注册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为正在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中必须声明该商标已经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并注明第一次使用日期。如果为将要使用,但目前尚未使用的商标注册,也要在申请中声明。但是,该商标必须在专利局正式注册前投入使用,并在开始使用时再填报一份表格。


文章标题:美国商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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