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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税务简介

  凡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香港居民可从海外赚取利润而无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香港居民如在香港赚取利润,则须在香港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院及终审法院判决的税务案例。

  香港的主要税种:

  个人房产–物业税:向业主征收位于香港的物业租金收入稅率15%(08/11);

  个人–薪俸税(个人所得税):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政府会对薪俸税纳税人提供各种免税额,扣除免税额后会按一个累进的征税率征税。惟所征收的薪俸税款,不会超过按标准税率(即未扣除免税额的应课税入息的某一个固定百分比)所征收的税款。

  公司–利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利得税,相当于国内的企业所得税以全年净利润的16.5%,无论公司有没有在香港做生意、或者只是在大陆做生意,都是需要办理的;因为报税和交税是两回事,并不是没有在香港做生意就不用报税。

  香港税务申报方式:

  1.不活跃审计报告

  ——如果公司在会计期间以内是没有任何运营的,即使开了银行账户,而银行账户内除了股东董事个人的一些存取行为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往来款,出具不活跃审计报告。

  2.正式运营出具的审计报告

  ——提供公司相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香港税务局(后简称:税局)报税要求:

  1.收到报税通知书的1个月内填报并交回,逾期递交或提供不正确资料,有可能被罚款1万元及应征收税款的3倍。

  2.若被裁定蓄意欺瞒,除罚款以外,最严重可以监禁3年。

  3.三个月内出评税通知,体现公司是否需要交税。

  记账缴税需要保留的资料:

  1.自银行开户日起每一个月的银行月结单、水单。

  2.公司业务相关的发票、收据和运输单或者由供货商出具的装箱单。

  3.公司日常运营的费用票据。

  4.其他与收支有关的资料。

  缴税方式:

  暂缴利得税——任何人士如需缴付利得税、薪俸税或物业税时亦需预先缴付下年度的暂缴税;

  申请缓交暂缴利得税——少于或可能会少于上一年度其应评税利润的90%。

  税局重要文件的处理:

  1.收到税局信件务必请立即审阅,如需回复,须在该信发出日期30天内回复,否则后果自负。

  2.公司估税通知书–不接受延期申请,必须在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30天內作出书面反对,必须连同审计财务报表及已签妥之利得税表一并呈交,否则反对无效。

  3.薪俸税即个人所得税沽税通知书–不接受延期申请,必须在通知书之日期起30天內作出书面反对,并要连同已签妥之薪俸税表一并呈交,否则反对无效。


文章标题:香港公司税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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