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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服务贸易综述

  德国服务业非常发达,据联邦统计局数据,2014年德国第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0.7%,25.7%和73.6%。由于国内服务业有良好的基础,因此带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其服务贸易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比例高于其他发达经济体,2014年为18.42%。据世界银行统计数字,2002年以来,德国服务贸易金额呈稳步增长趋势,贸易额占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12.28%增至2014年的15.76%。

  一、服务贸易

  (一)德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联邦政府交通部、财政部、教育部、健康部、经济能源部等部门,分别为交通、运输、金融、保险、证券、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其次是通过行业组织对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德国政府资助的机构或者行业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协调与管理也很重要。各行业协会、市场研究协会、管理咨询协会等,负责提供相关领域的专业服务。

  1、联邦各部门。联邦层面,交通运输方面的主管部门是联邦交通部,金融、保险、证券方面的是财政部,教育方面是教育部,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是卫生部,其余则基本划归经济能源部管理。

  联邦经济能源部所辖第五司,也就是“对外经济政策司”,下设“贸易政策、服务业、知识产权特别问题处”。该处对服务贸易方面的部分职权是:收集全德服贸信息,全面掌握德国服贸情况,协调政府各部门和经济部内部在服贸领域的政策和促进措施,代表德政府在欧盟和世贸组织内参与谈判和协商,负责德服贸的统计和信息发布。

  联邦经济能源部下设的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Germany Trade& Invest)具体负责服贸发展促进工作,该机构是德国促进外贸和在德投资的官方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海外推广德国作为经济与技术投资地的优势;为德企提供海外市场信息;为有意在德投资的外企提供信息和咨询,其为德企所提供的海外市场信息包括主要市场与行业分析、经济与税法信息、海关与关税条例、国际项目、招标和商业联系、实用商业建议等。

  除上述机构外,同服务贸易相关的政府机构还有:联邦经济能源部下设的联邦经济与出口管理局(BAFA)、德国国际合作有限公司(GIZ)等机构负责服贸促进项目实施工作。

  2、行业协会。德国的各个行业几乎都有自己的协会组织,尤其是商业领域、服务业领域注册的协会对其行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制订以及促进内外交流、提供信息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服务业相关的主要协会有:

  (1)德国工商总会(DIHK)。德国工商总会是德重要的经济团体之一。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工商业主的整体利益,促进工商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其主要职能是:与联邦政府和联邦议会及欧盟等国际组织保持联系,通过对重要经济和法律政策表态,参与和影响德经济政策的形成和制定;通过建议、鉴定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咨询和帮助,并举办各种研讨会,交流信息;负责制定职业学校的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并对学徒进行考试和颁发技能证书;提供设立驻外商会或代表处,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德国工商总会为向德国中小型企业开拓世界市场提供统一的世界范围的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咨询、广泛范围的地址搜索、关于各有关国家的详细信息、联系安排与当地政经界的接触,以及为企业提供详尽的市场分析、销售与法律咨询、重要的博览会展览会活动概况等。

  (2)德国贸易展览协会(AUMA)系德国展览业界的代表性组织,其成员包括展览组织、观众协会和展览会公司。其主要任务是:向国内外对德国展览会感兴趣的个人或团体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维护展览业界的利益、推广德国各展会的项目、提高展览市场透明度、代表官方参与海外展会等。AUMA拥有广泛的展览信息和来自各方面的对展览业的支持,出版多种刊物、同时还对个体参展商在选择展览项目方面提供咨询。

  除此之外,还有德国外贸批发商协会(BGA)、德国零售业外贸协会(AVE)、德国直销联合会(HDE)、德国联邦采购与物流协会(BME)、德国信息经济、通信与新媒体协会(BITCOM)等众多协会组织,它们在德国经济生活包括服务贸易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德国服务贸易相关立法情况。

  德国政府在联邦一级和州一级法律基础上,编制《电信法》、《建筑法》、《招投标法》、《银行法》、《保险法》、《多媒体法》等行业性法律法规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德国政府还通过了《电信服务数据保护法》,并根据发展信息和通讯服务的需要对《刑法》法典、《传播危害青少年文字法》、《着作权法》和《报价法》等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为适应欧盟统计要求,德国于2000年12月颁布了《服务业统计法》,并于2001年开始对上个报告年度进行了首次服务业结构年度统计调查。2002年8月,德国又颁布了《特定服务业景气统计法令》,规定自2003年第一季度起,开始实施特定服务业季度统计调查,进一步完善了德国服务业统计,为更好地掌握德国服务业的经济实力、结构特征和发展状况提供了可靠依据。每一部法律或法规都对行业的运作和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服务行业的立法工作,由所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信息、征询相关行业商协会意见、提交法案,交由立法机构经过立法程序变成正式法律付诸实施。

  (三)重点发展领域。

  1、信息与通讯技术。德国是欧盟第一大经济体,其信息与通讯技术(ICT)产业起步早,发展快。就其销售规模、产业范围、成长潜力、研究实力和员工素质而言,该产业在欧洲都位居第一,约占欧洲20%市场份额,是欧盟最大的信息通信产品与服务出口国。德国还是欧洲软件业中心,占欧洲市场的24.5%,无论客户群还是生产商规模都居欧盟国家之首。在世界市场上,其ICT产业位居第四,约占全球总份额的5.5%。据德国信息通信和新媒体协会(BITKOM)估计,2014年德ICT行业产值(包括设备及服务)为1550亿欧元,同比增长1.5%;相关企业9.1万家,从业人员约100万人。

  2、旅游服务。旅游业在工业欠发达和远离工业和服务业中心区的地区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它对创造就业、保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实力有很大作用。从中获益的不仅是当地旅店业,还有零售业和各种服务行业。2014年,旅游业从业人员为490万,占德国就业总人数的12%。2014年,在德国共有4.24亿次旅店过夜住宿,住宿者为国内外客人,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3%,其中,国内客人住宿同比增加2.5%,达3.484亿次,国外客人住宿次数为7558万次,同比增加5.1%。

  3、运输、物流服务。据德国联邦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14年在“运输和仓储”业从业人员为210万,从业人员同比增加2.1%。德国是欧洲最大经济体,也是欧洲最大的物流中心。由于地处欧洲中心,拥有1.25万公里高速公路,4万公里铁路和0.745万公里水上运输线路,可为整个欧洲5亿多人口提供物流服务,其中一半人口能做到隔夜送到。

  (四)德国服务贸易促进及便利化措施。

  德国服务贸易发达,是继美英之后全球服务贸易第三大出口国。德国政府对服务贸易采取了多种发展促进政策及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为促进、扶持本国服务业发展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同时对关键行业和领域采取一定保护措施。

  1、财政支持。为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德国政府每年都要从联邦财政中拨款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包括开辟海外市场、举办各种推介活动、建立业务联系等)、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一些具体项目和措施包括:

  (1)促进企业国际化。为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德国联邦经济部自2010年起针对知识密集型中小企业推出“国际化”促进措施。来自电信、数据处理和建立数据库、传媒服务、法律、经济、税务、企业咨询、广告、工程、建筑、涉及服务、行业培训和进修等领域的企业,在举办信息推介、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培训等活动时,可获得政府资金补助。德国联邦经济部委托德国联邦经济与出口控制局负责这类项目的实施。

  (2)促进研发、革新。德国推出的一系列促进研发和革新措施同样适应于服务行业。比如2006年8月启动的“高科技战略”,统一协调包括教育研究、经济、卫生和环境等领域的科研政策,使科技创新能够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再如中小企业创新核心项目(ZIM),为中小企业和企业与科研机构间合作开展科研创新项目提供资助,科研内容不受技术领域限制。此外德国政府还不定期推出其他一些鼓励中小企业研发的措施,如中小企业创新项目(KMU-innovativ)、研发津贴和促进创新管理项目等。

  2、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为推动德国服务业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德服务出口,德国政府于2009年在德国工业标准(DIN)框架内成立服务业标准委员会(NADL),负责对企业和终端客户制定服务标准做一些基础性工作。德国联邦经济部作为该机构咨询委员会成员,协同配合其相关事务。同年还成立了服务业协调机构(KDL)专业委员会,其职责是:作为中心机构,对德国工业标准框架内服务业领域与标准化相关的所有活动进行整合、系统化和协调统一。服务业标准化相关议题包括:教育服务、革新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工程学服务、评级服务、中医、旅游业等。

  3、金融、咨询类一般对外贸易促进政策,也同样适用于服务贸易。包括:实行优惠税率或免税,给予出口津贴、发放出口信贷、建立国家担保出口的贷款制度,以及对遭遇风险的出口商给予补偿等等。此外,德国政府还通过建立外贸服务机构,提供贸易咨询服务等方式来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4、对本国服务贸易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德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市场的稳定和国内企业的利益,采取限制国外投资者进入和促进本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并行的政策措施。通过制定审计、会计、税务咨询等专项法律设立较高的准入门槛限制外国投资者的进入,如对于投资于毒物品和某些批发零售业等特殊行业的外来投资者设立特殊的审批程序。

  5、外汇管理。德国自1958年起实行货币自由兑换制,因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外汇管制。企业和个人可以自由持有和买卖外汇。政府对企业或个人的外汇汇出也没有限制,企业或个人可通过银行将其帐上的存款汇出德国,但超过12500欧元的汇款(进出口业务除外),负责汇款的银行必须向州银行申报,并说明汇款理由。

  6、人员流动。金融危机给德国经济带来较大影响,对各个行业产生了不同程度到的冲击,加剧了就业市场的严峻形势。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同时解决本国长期以来高层次、高学历专业人才匮乏的难题,德国政府加快了引进外来人才的步伐。2008年底,德国政府通过了“工作移民行动项目”新政策,对外国精英人才更加敞开怀抱。享受特别优惠的首先是来自欧盟9个新成员国的大学毕业生,自2009年1月1日起,德国就业市场向他们全面开放,无须审核这个工作岗位是否应优先考虑接纳具备同等条件的德国籍公民。而对于来自非欧盟国家的经营人才,德国则努力降低门槛,放宽到达德国后第一年年薪要求等政策,以期吸引更多的外国精英到德国就业。

  (四)与我服务贸易情况。

  根据德意志联邦银行统计数据,2009至2014年,德对我服务贸易出口额稳步增长,出口额及增速均高于亚洲其他主要国家。2014年,德对我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88.53亿欧元,同比增长23.2%。根据2012年产品分类统计,德对我服务贸易出口主要产品按金额大小排序有技术、运输、建筑、管理、保险、金融等。由于数据不全,德意志银行没有从我国进口服务的总额。根据产品分类统计,2012年德从我国进口服务金额达到上亿欧元的主要有运输、技术、商业、管理、建筑、广告和博览会。

  尽管数据不完整,从现有数据可以看出,中国是德国在亚洲最大服务贸易市场,无论是贸易额和增速均大幅高于其他亚洲国家。中德两国应进一步拓宽服务贸易的合作领域。德国在高端制造业方面属于世界领先水平,高端制造业延伸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包含工业设计、市场调研、软件开发等领域,都是双方未来可以深入合作的重要领域。同时,中国应抓住德国服务外包产业向外转移的机遇,积极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研发能力,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从而有力把握这一契机。此外,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进行合作时多涉及文化因素,中德双方应搭建更广阔的文化交流平台,促进人文文化和信息交流,从而使德国对我有更全面更正确的认识。

  (五)德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情况。

  德国在欧洲拥有第二大的服务外包市场,约占整个欧洲服务外包市场的四分之一,其市场规模仅次于英国。德国的服务外包市场主要以信息技术、制造业和金融业外包为主。随着经济复苏、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低成本、高效率的德国服务外包市场将进一步发展成熟。

  而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为传统的服务外包产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据联邦统计局数据,2014年德国12%的企业已经使用云技术。目前,云计算开支占德IT行业开支5%,2013年约46亿欧元,专家估计到2017年将增至180亿欧元,其中,云服务将达109.1亿欧元。与此同时,德国开始引入工业4.0战略,即将物联网及智能服务引入制造业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

  云计算、物联网的发展将催生大量新的服务外包市场,使更多行业的企业有条件进入该市场。云计算服务本身就以服务外包形式提供。而物联网使得城市交通、家居生活、物流、农业生产等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得以数字化和智能化,一方面产生了大量的软件开发和数字资源利用,扩大了现有信息服务外包(ITO)市场,另一方面使得当前难以进行服务外包的行业能够广泛采用服务外包方式进行运营,如跨国跨地区的远程仓库管理、远程医疗等。

  然而,云计算、物联网也使得产品核心技术无法独享,大量传统服务外包企业将因无法应对而被淘汰。此外,云计算、物联网模式下的共享,将造成信息不安全隐患,将直接造成服务外包企业的成本负担。

  德国软件信息服务业的大型企业名录如下:

  1)SAP;2)SUSE Linux;3)NativeInstruments;4)Steinberg; 5)Nero; 6)MAGIX; 7)LaserSoft Imaging;

  8)SoftwareAG;9)Netviewer;10)Celemony;11)Ashampoo;

  12)G DATA Software;13)Moove;14)EwidoNetworks;

  15)Neofonie;16)Alfabet;17)Beckhoff;18)ABAS;

  19)CipSoft;20)Nemetschek;21)Saperion;22)IDSScheer;

  23)Mental Images;24)YellowTAB;25)Orga Systerms;

  26)Yector Informatik;27)LHSTelekommunikation;

  28)Data Becker;29)EPAMSysterms;30)Brokat。

  二、展览业概况

  (一)德国展览业概况。

  德国是世界展览大国,拥有26个大型展会中心,根据全球展览业协会统计,全球平均每年举办3万多场展览会。德国每年在本国举办约300场展览会,其中国际展和国内展各半。但世界三分之二的顶级行业展览会在德国举办。德国的国际展会上约有一半以上的参展商来自海外,其中三分之一来自欧洲以外的国家。约四分之一观众来自海外,海外专业观众比例高达30%。此外,德国展览会主办机构还积极从事海外展览业务的拓展,近年来每年在海外举办展会约250场左右。

  据德国经济展览业协会(AUMA)统计,在世界范围内影响较大的210个专业性国际贸易展览会中,有150多个是在德国举办的,每年吸引约18万参展商和1000万观展者。德国的注册展会企业年营业总额超过30亿欧元,世界展览企业营业额前十大公司,有五家在德国。德国展览场馆集中,形成了规模效益,10个展览中心的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11个展览中心的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全球5大展览中心有3个位于德国,即汉诺威、法兰克福和科隆展览中心。

  2014年德国贸易展览业收入,即各展览公司收入总和为34.5亿欧元,较2013年的32亿欧元增长7.8%。排名前五位的展览公司分别是法兰克福展览公司5.54亿欧元,杜塞尔多夫展览公司4.12亿欧元,慕尼黑展览公司3.09亿欧元,汉诺威展览公司2.81亿欧元,柏林展览公司2.69亿欧元。同时,2014年这五家公司在全球展览业公司收入中分别排名第四、五、八、九、十位。

  (二)主要管理措施。

  德国展览业发展以市场为主导,德国政府特别是联邦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到展会的具体运作层面,也不会给予展会直接的财政支持。但不可否认德国政府在展览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德国政府为展览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框架条件:

  1、在管理方面,政府通过德国展览业协会对德国展览业进行宏观调控,其主要职能包括制定严格的行业规则制度和相应的评估指标;发布会展相关信息,确保展会市场透明公开;支持中小企业到海外参展;组织展览业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训;统筹协调展览业的专业调研。

  2、德国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展览场馆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由于展览场馆以及配套设施属固定资产,资本投入大,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私人资本或社会资本不愿或无力承担。德国的展馆基本都是由各州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但政府不直接参与展馆的日常运作,而是以长期租赁或委托经营的形式把展馆的经营权交给大型会展管理公司,同时场馆配套设施也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保证了展览场馆交通、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便利等。

  3、地方政府一般也是展会公司的最大股东,但政府不参与展会公司具体的决策,只是通过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展会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如汉诺威展会公司的50%股份属于下萨克森州,49.9%的股份属于汉诺威市,展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汉诺威市市长、下萨克森州经济部、司法部、财政部等3个部委的部长等人。

  4、各级政府首脑积极配合展会的市场营销和宣传,如德国总理每年均参加汉诺威电子展和工业展的开幕式等活动,为展会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参展促进政策。

  1、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德经济部与德经济展览业协会每年制定一个“海外参展计划(Auslandsmesseprogramm)”,来落实促进德国企业赴海外参展。德经济部每年的预算中包含一定金额的“海外参展项目”补贴。其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在德经济展览业协会(AUMA)下设海外参展计划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来自:德国经济部、农业部、外交部、联邦政府新闻和信息等部门及AUMA、行业协会和相关经济团体、州政府。

  (2)由海外参展项目工作组确定海外参展计划名单。工作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参照政府部门(经济部和农业部等)、AUMA、各行业协会和经济团体的意见,拟定和修改下一年度海外参展计划,该计划由德经济部、农业部以正式文件对社会公布。

  (3)将海外参展项目的组织外包给承办单位。德国政府批准23家组展公司,有资格投标每年政府确定的海外展览项目的组织。组展公司向海外参展项目工作组投标,中标后,企业获取政府资助,并着手组织德国企业,赴海外参展。

  (4)海外展览项目和企业参展形式多样。①企业联合出展。这是最普遍的企业参展形式。参展企业在空间上集中起来,并布置一个联合信息台;形成德国企业参展团。企业联合出展成行的条件是,企业必须在展会开幕前6个月签订好参展协议,必须有10家以上企业报名。②专题展出。展示某一专门经济领域,也设置信息台。③信息台。是最简单的参展形式,只设置一个信息台,相当于一张“德国经贸名片”,表明德国加强和展览地经贸联系的愿望,信息台由AUMA委任专业人士,向来访者介绍德国企业和产品,信息台设施、人员费用都来自政府支出。④商务中心。是一个扩展信息台,企业可以在信息台摆放说明书、样品,并可设人和潜在客户商谈,但要支付一定费用。⑤经济专题活动。当某些国家没有适合德国企业的展览会,但德国企业又需要宣传某一市场领域的时候,德国政府就会选择资助运作经济专题活动,表现形式包括德国技术展(TECHNOGERMA)和德国消费品展(KONSUGERMA)等。

  (5)对中小企业参展提供补贴。德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展览活动,可获最高不超过参展费用50%的资助,采取事后报销方式,具体由各联邦州执行。

  2、紧扣国家产业政策。近年,德国开始引入工业4.0战略,即将物联网及智能服务引入制造业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这一战略及相关的智能物联产品迅速在CeBIT、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柏林国际消费电子展、轨道交通展等国际知名展会上得到充分体现。这些展会成为全球最新、高端智能物联产品展示和交流平台。展览主办方在展位分配政策和媒体宣传方面均向“高大上”企业和产品倾斜。为配合工业4.0的产业发展趋势,汉诺威展览公司2015年在柏林首次举办“全球大城市智能解决方案大会”,成功将其打造为全球最大的、集研讨和展示于一身的城市智能解决方案平台。

  3、投资改建场馆。德国很多展馆建于二战以后,部分展馆早已不适用于现代化展览。未来几年中,德国展览业将在本土投资数十亿欧元,翻建和扩建现有场馆,使其成为现代化、多功能展览会议场馆。杜塞尔多夫展览公司、法兰克福展览公司、汉诺威展览公司以及慕尼黑展览公司将分别投资6亿、5亿、4亿和2亿欧元改造展馆。AUMA主席曼内克斯认为场馆改造迫在眉睫,以应对亚洲会展业的迅速崛起。

  4、推动展览数据公开透明,增加展览公信度。德国贸易展览数据审核始于1966年。隶属于AUMA的展览数据自愿认证协会(FKM)为开展展览数据第三方审核制定了系统科学的办法,经过不断修改完善一直沿用至今。近年,德国大力推广使用经过审核的展览数据。德国每年经过审核的展览约有200个,这些展览均获得审核标识,在网站及相关出版物上大量使用。AUMA在其网站建立公开展览数据库,任何人可上网查询经过审核的数据。数据审核标识的推广使FKM网页浏览量在短期内增长了5倍,增加了展览数据的透明度,提高了展商和观众的参展效益,对展览本身也起到很好的广告宣传作用。

  (四)德国展览业主要行业组织、企业及知名展会。

  如前文所述,德国贸易展览协会(AUMA)系德国展览业界的代表性行业组织。德国主要展览企业包括:法兰克福展览公司、慕尼黑展览公司、杜塞尔多夫展览有限公司、汉诺威展览公司、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知名展会包括: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法兰克福展览会、慕尼黑国际物流展、柏林国际消费电子展、柏林旅游展、纽伦堡国际创意发明新产品展等。

  三、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据德意志银行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居民的国际旅游消费支出高达1700亿美元,超过美国的1120亿美元和德国的920亿美元,跃居世界首位。自2000年以来,中国在国际旅游消费方面的支出呈现平均每年20%的增幅,而同期美国和德国的增速仅为4%左右。2000年,中国仅占到国际旅游消费市场的2.6%,而到2014年该数字已增至13.2%,并有进一步增长的趋势。然而,中国的人均国际旅游消费支出仍明显低于美国、德国。

  德国旅游业协会公布的报告显示,在亚洲国家中赴德旅游领域,中国居首位。2014年,中国游客在德国共有203.3次万次旅店过夜住宿,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500万次。其中,2014年中国居民在德免税品消费支出位居第一,为5.6亿欧元,占到德国免税品总收入的35%,其次为俄罗斯和瑞士。


文章标题:德国服务贸易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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