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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电子商务立法和发展情况

  荷兰是欧洲物理网络和电子信息传输的门户,其高度重视发展信息通信技术(ICT)和电子商务,目前已将ICT列为九个优先发展领域之一,目标是将荷兰打造成欧洲的电子商务中心。

  一、电子商务立法情况

  (一)电子商务和交易:主要法律规范为欧盟2000/31/EC指令,其旨在确保信息服务自由流动和内部市场有效运转,涵盖与内部市场有关的信息服务、服务提供者的设立、商业通讯、电子合同、电子交易、中介责任、庭内及庭外争端解决等方面。根据上述指令,荷国内法对相关规定作了调整,使其与指令保持一致。具体规定包括:荷民法第一章第15条、第二章117条和227条、第三章第15条D、E、F款以及第六章第196条C款、第127条A、B、C款;荷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荷刑法第54条A款。

  此外,关于远程交易的消费者保护,荷兰执行欧盟97/7/EC号指令,具体规定参照荷民法第七章。

  (二)域名:主要法律规范为荷知识产权法。荷兰网络域名注册基金会(Dutch foundation for internet domain registration)负责以“nl”结尾的网络域名注册和登记。如在该类域名上出现侵权或争端,该基金会可根据荷知识产权法作出裁决,亦可提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

  (三)电子签名:主要法律规范为欧盟1999/93/EC指令,其旨在便利使用电子签名及使电子签名合法化,从而保证电子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内部市场的有效运行。该指令不涉及合同合法性及权利义务等内容,也不涉及荷国内法或欧盟法在文件使用方面的要求及相关法律义务。

  (四)电子通信:主要法律规范为2004年5月19日荷兰制定并实施的新电信法,其包含了欧盟新电信法规的框架、接入、通用服务、授权和隐私保护等五个指令的相关内容。

  (五)电子发票:主要法律规范为欧盟2006/112/EC指令。

  (六)隐私和数据保护:主要法律规范为欧盟95/46/EC指令、2002/58/EC指令和荷数据保护法。2009年,欧盟重新修订了2002/58/EC指令,并据此出台了2009/136/EC指令。目前,荷兰电讯法中已全面采用2009/136/EC指令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的规定。

  除以上专门法律规范外,荷兰民法中关于商业、流通、消费者保护、支付服务等方面的规定也适用于荷电子商务领域。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电子商务领域,荷兰政府更多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管理。荷兰电子商务平台(ECP)在其中扮演了重要作用,作为一个半官方性质的行业机构,ECP在1999年制定了《电子商务行为准则》,2004年与荷电子商务领域的主要行业组织就电子商务指导原则和从业规范等达成广泛一致,为荷兰电子商务的行业自律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荷信息和通信产业发达。据统计,2009年荷兰共注册有25500家ICT企业和26.8万从业人员,在ICT领域的支出达291亿欧元。软件行业是荷重要经济行业,年营业额达250亿欧元,毛附加值约为170亿欧元。2009-2010年,荷兰在世界经济论坛ICT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九,其信息通讯产业的最大优势就是具有很强的将现有技术转变成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荷拥有很高的计算机普及率和配备良好的技术设施。荷在宽带普及率以及电子数据交换、产品数据交换和芯片卡的使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荷兰是世界上电信网络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几乎所有公共机构和企业均实现电子化办公并使用网络服务,近90%家庭拥有电脑,其中80%以上有网络连接,其居民宽带接入率世界第二,仅次于丹麦。2010年荷兰的因特网用户(12-74岁)为1200万,最常用的因特网连接是ADSL,其ADSL用户有624.5万。荷兰是欧洲第一个经营全数字化电信网络的国家,现已成为欧洲大陆数据传输的中枢,是开展跨国电子交易的理想之地。荷兰公司开展企业对企业(BTOB)的电子商务业务起步较早,具有丰富经验和优势。与此同时,荷兰还是世界上最能接受新技术的发达市场之一,为企业提供了进一步扩张的安全平台。

  近年来,荷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其交易额已经从1999年占全社会交易总额的3%大幅上升至2008年占比12%。其中,荷网上购物发展迅勐,交易额激增,成为荷零售业的一个新增长点。据统计,2009年荷兰74%的网络用户进行过至少一次网上购物。最常见的网购产品是传播媒介(如音乐、图书和电影)、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旅游等。然而,不同行业中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相距较大。使用电子销售最广泛的行业有:旅行社、预定服务和同其他旅游经营者(65%以上)、保险(57%)、批发(46%)、信息和通讯(45%)、房地产出租(40%)。其中,荷旅游服务部门(包括订房和交通等)是电子商务发展最为突出的行业,三分之二以上的旅游服务机构主要依靠电子商务开展业务。此外,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人数也大幅上升,据统计,目前25-45岁人口中有90%使用网上银行服务。使用电子采购最广泛的行业有信息和通讯(60%)、机动车和摩托车批发、零售和维修(47%)、住宿和餐饮服务(45%)、咨询研究机构和其他专业化商业服务(42%)、房地产租赁、购买和销售等(41%)。


文章标题:荷兰电子商务立法和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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