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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RoHS豁免专案修订和新增豁免专案

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6月份公布决议2009/428/EC和2009/443/EC,对指令2002/95/EC(RoHS指令)进行修改。2009/428/EC修改第22项豁免规定,2009/443/EC新增六项关于铅、镉、汞的豁免专案。

经过足够的科学和技术评估,委员会认为目前已经有符合RoHS 指令(2002/95/EC)铅含量限值的稀土铁石榴石(RIG)法拉第旋转器,所以这项豁免应该重新审议。因此,2009/428/EEC将第22项修改为:

22. 用于光纤通讯系统的稀土铁石榴石(RIG)法拉第旋转器中作为杂质的铅,豁免期将于
2009/12/31截止。

2009/443/EC中新增六项RoHS豁免,其应用为:

33. 电源变压器中,用来焊接细铜线(直径等于或小于100μm)的焊料中所含的铅。
34.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元素中的铅。
35. 专业音响设备中,光偶合器的光阻内所含的镉。此项豁免于2009年12月31日截止。
36. 直流电浆显示器中,用作阴极溅镀抑制剂的汞,每台显示器的含量不得大于30毫克。此项豁免于2010年7月1日截止。
37. 以硼酸锌盐玻璃为基底,高压二极体电镀层中所含的铅。
38. 用于铝及氧化铍接合的厚膜涂料中所含的镉和镉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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