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有限公司一般没有经营范围的限制,也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但非有限公司必须承担非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有限”或“有限责任”等字样。以商业经营、盈利为目的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团体,主要有个人公司和合伙企业两种形式。一般俗称的非有限公司,不享有独立个体。个人公司、合伙企业都属于企业性质,企业内部必须设立财会账目,交税是根据经营情况来做的。
个人公司的经营者可取得公司的全部利润及承担所有的风险,对公司债项所负的责任是非有限的。而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则共同负担公司的债项,合伙人一般都会订立合伙合约,以订定合伙人之间的义务与权力,个人和合伙公司只需向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证便可开业。而且比较容易组建和停止或结束。
非有限公司的优点:
1、 办理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低;
2、 申请时间短;
3、 公司名称可以随意挑选,甚至允许公司名称重复;
4、 成本较低,容易管理,账务不必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及审计。
非有限公司缺点:
1、 此类公司股东必须承担非有限责任,股东压力相对较大;
2、 较难与国际机构接轨。
成立非有限公司的条件:
需要有香港护照或香港居民身份证。